山东省食药监部门将通过短信发布监管信息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2012-11-15 08:43 浏览次数: :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通短信平台,发布监管服务信息。各类监管业务短信息每月至少发布4条。
短信息接收对象主要为各监管部门直接监管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质量安全的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员,系统内业务监管人员,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关的领导以及社会公众等。通讯录初次录入将于12月31日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