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群发短信传警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2012-11-28 17:00 浏览次数: :
为有效维护全区社会安全稳定,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管理和有效矫正,日前,盘锦市兴隆台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短信群发警示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中,兴隆台区司法局增加GPS手机定位监控频率,在实行日报告、周见面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兴隆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短信群发功能,每日向社区矫正对象发送一条警示短信,反复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在非监禁刑罚服刑期间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使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时时刻刻接受监督管理,老老实实接受矫正。通过这一措施,全区切实实现了对社区矫正对象收得下、管得住、跑不掉的良好效果。
